调查目的:了解农村住户的生产、收入、消费、积累情况和社会活动情况,研究农民收入变化和生活质量变化情况,监测农民实现小康和摆脱贫困的进程,为各级党政领导制定农村经济政策和决策,为社会各界了解有关信息提供依据。 调查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的省辖市的所有抽中的农村住户。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居民居住的社区发展情况、农村居民家庭基本情况、农村居民家庭人口基本情况和农村居民家庭现金收支、实物收支情况调查等。 本调查制度报告期别分为年报和定期报表。农村居民现金收支和主要农产品出售情况为定期报表,其余为年报。报表在国家农村住户调查网点中进行。农村居民的现金收支和实物收支情况通过农村住户记帐取得资料,其余调查内容采用年底对调查户一次性访问调查方式取得资料。 本调查制度的数据报送和汇总方式:调查数据处理使用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统一研制的计算机处理程序。县农调队负责对调查资料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上报省(区、市)农调队,再经省(区、市)农调队审核,通过国家统计信息网上报综合表和基层表数据。调查数据的汇总实行国家级超级汇总。 本调查制度实行全国统计分类标准和统一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