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财政部获悉,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09年记账式附息(六期)国债。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及试点商业银行柜台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试点商业银行包括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和南京银行在全国已经开通国债柜台交易系统的分支机构。
本期国债实际发行面值金额为252.1亿元,其中计划发行240亿元,根据有关规定甲类成员追加认购12.1亿元。本期国债期限7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2.82%,2009年4月16日开始发行并计息,4月20日发行结束,4月22日起在各交易场所和试点银行柜台上市交易。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