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提到六方面内容:坚定不移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高集采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药品价格综合治理、着力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管理、持续开展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以及优化医药价格治理能力支撑。
多位专家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通知》为2023年全国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并提出了要求,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向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经济合理、方便可及的医药服务。《通知》强调了要继续推进药品耗材集采,加强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价格的治理和改革等多个要点,医保、医疗、医药体系建设与管理将趋于精细、高效。
针对药品耗材集采,《通知》提到,要持续扩大药品集采覆盖面,扎实推进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国家层面上,《通知》提及第八批国家集采,“开展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并落地实施,适时推进新批次药品集采。”
今年2月20日,第八批国家集采信息填报工作开启。根据公布的药品填报范围,共有41个品种、181个品规的药品进入集采,涵盖全身用抗感染药物、心脑血管系统药物、血液和造血系统药物、神经系统药物等治疗领域。
《通知》提出,省级药品集采的重点要放在“未纳入国家集采的品种和未过评品种”,从“填空”和“补缺”两个维度扩大集采覆盖范围,积极探索尚未纳入国家和省级集采的“空白”品种集采,鼓励对已有省份集采、价格竞争充分的品种开展带量价格联动。
《通知》还提出了具体目标,“到2023年底,每个省份的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累计达到450种,其中省级集采药品应达到130种,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均应有所覆盖。”
在提高集采精细化管理水平方面,国家医保局表示,要创新完善集采规则、着力提高报量准确性、强化落实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加强中选产品供应保障等。此外,对于药品、医疗服务的价格管理,国家医保局也提出了多项要求。
具体而言,已经纳入集采的药品价格仍有降价空间。“上一轮集采中选价格偏高的品种要持续挤压价格水分,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后上一轮集采中选价格偏低的品种,经充分竞争后形成新的中选价格。”《通知》提到,“鼓励对已有省份集采、价格竞争充分的品种开展带量价格联动。”
此外,国家医保局还通过丰富用好医药价格治理制度工具、加强挂网药品价格管理、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常态化运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等方式来加强药品价格综合治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管理。
海南博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邓之东告诉记者,下一步国家医保集采将会向着“程序价格精细化、全国各省协同化、招采管理法制化、医改创新稳步化”的趋势持续发展。
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今后国家医保局将持续加强对药品、医疗服务价格的治理和改革,由此提高医药价格治理能力,改善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