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往往是难以避免的,一旦地震、洪涝、风暴潮、冰雹、干旱、滑坡乃至重大疫情等灾害来临,怎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把灾害带来的损失降到最小?昨天,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本市为了提高对自然灾害应急反应和紧急救助能力,已制定出台《天津市灾民救助工作应急预案》,以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的稳定。
救灾物资储备站调拨生活必需品
灾害发生后,为确保衣被、帐篷、饮水、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本市特建立起“灾民救助物资储备制度”,建成市救灾物资储备站这一市级指定救灾物资仓储设施,主要负责本市灾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和调拨。与此同时,本市还建立起区、县级或区域性的救灾物资储备点,接受统一调度。各级民政部门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还建立联动机制,以便充分利用政府各部门现有的储备资源,及时调运所需物资,实现资源共享。
为做好救灾应急准备,市和区县民政部门都配备救灾必需的车辆、卫星电话、移动电话、计算机、摄像机等设备和装备。为动员全社会都来参与救灾应急准备,本市鼓励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和个人提供资金和物品援助。本市除了继续在有条件的区、县建立街道、乡镇级的社会捐助接收点,还要充分发挥已有的社会捐助接收站、点的作用,从而健全完善经常性社会捐助接受网络。
因地制宜设定疏散转移路线
本市各区、县民政局都建立本行政区域重点防控区、安置受灾群众的场所,根据本地区成灾规律、人口密度、地理环境等情况,按街道、乡镇、社区或村行政区域,分级规划和设定安置场所,划定疏散转移路线。凡本市已确定为疏散转移通道的,都在显著位置设置引导标志,如设标志牌等。此外,各区、县还设定乡、村、户等对口安置场所,并建立相互联系方式及联络卡。
综合分析灾情信息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为了加强对灾情信息实施综合性分析,本市各级民政部门也依托公用信息平台,建立“天津市灾民救助信息管理系统”,从而实现市、区县、街道或乡镇三级联网,为救灾指挥部门及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据悉,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天津市民政系统灾民救助应急指挥部”成立,由市民政局局长担任指挥,主管副局长担任副指挥,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和区、县民政局主管领导组成指挥部成员。区、县民政部门还组建救灾队伍,同时发挥社区自治组织、志愿者服务队伍的作用,统一培训和演练,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设置六大组织应急分工明晰
本市民政系统灾民救助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组、宣传动员组、后勤保障组、转移安置组、接受社会捐赠组、灾民生活恢复重建组,分工明晰。
综合组负责收集、整理、上报灾情信息,及时掌握灾情动态,提出应对建议,制定具体措施。宣传动员组负责疏散、转移灾民,并向媒体及时提供灾民救助情况及其他公众须知的信息。后勤保障组负责协调应急救灾物资的调配使用,并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运输供应救灾物资和疏散群众,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转移安置组负责制定转移疏散方案,确定疏散、转移的范围、路线,指定安置的场所。接受社会捐赠组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发动组织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接收分配并管理捐赠款物。灾民生活恢复重建组负责调查统计受灾群众生活状况,制定灾民口粮救济、衣被救济、伤病救济等救助标准,以及危房修缮和倒房恢复重建的救助规划方案等。
转移灾民两小时内组织调拨生活用品
一旦灾害出现,本市救灾应急指挥机构,气象、地震、防汛、防疫、公安消防等灾害管理部门将发出灾情预警,启动应急预案。受灾群众疏散、转移后,各级民政部门在 2小时内迅速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确保及时发放到灾民手中。在灾情稳定前,全市民政系统将执行 24小时灾情零报告制度,与各级政府及救灾指挥机构保持不间断的通讯联络,旨在及时掌握灾情动态。灾情稳定后,各区、县,街道、乡镇民政部门还要对因灾死亡、失踪人员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灾民生活困难情况等,进行逐户核实,登记造册,为实施好灾民生活救助提供依据。(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