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甘肃省卫计委、省人社厅、省食药监局制定的《甘肃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日前出台,到2020年底,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8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甘肃将对现有基层中医药人员通过岗位培训、外出进修、跟师学习等方式,提高岗位技能。继续举办“西医学中医、中医学经典”研究生班和3个月以上的脱产学习班,继续开展全省五级中医师承教育。
对在职在岗以西医药知识为主的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临床类别医师等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加强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规范和提高其运用中医药诊疗知识、技术方法处理基层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本技能,鼓励基层西医人员提供中医药服务。将中医药作为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的必要内容。
甘肃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优先举办妇科、儿科、骨伤、肛肠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发展具有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站)。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连锁中医医疗机构,对社会资本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诊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
方案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居民有0.4-0.6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中医医院中医药人员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60%以上,80%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或中医类别(临床类别)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甘肃要求,各县(区、市)要依托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县级基地,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10类3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为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培训1名适宜技术推广人员,每人掌握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根据方案,到2020年底,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8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8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7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85%以上的县级综合医院设有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所有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量比例力争达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