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天津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073元,同比增长6.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20元,增长6.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642元,增长5.1%。全市新增就业12.45万人,规模与去年持平,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3.5%。
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9%,同比回落0.5个百分点,其中服务价格上涨1.6%。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七升一降”。一季度,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上涨5.3%,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上涨7.0%,涨幅同比分别回落5.7个和6.1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21.59亿元,同比增长5.8%,比2017年加快4.1个百分点,同比加快0.8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590.18亿元,增长1.0%。住宿和餐饮业营业额237.11亿元,增长11.1%。升级类商品消费增长较快,限额以上商品中,化妆品类、金银珠宝类和家具类零售额分别同比增长33.1%、24.3%和11.9%。限额以上商品网上零售额107.03亿元,增长7.9%,快于全市限上零售额增速6.9个百分点,占全市的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