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609元,安徽省上半年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8482元,居全国第15位,中部六省第3位,湖北(9770元)、湖南(9106元)、河南(7407元)、江西(7306元)、山西(7058元)分别居全国第9、12、24、25、28位,居中部六省第1、2、4、5、6位。
对比中部六省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人均消费支出可以看出,安徽省人均节余3636元,江西、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分别节余3640元、3088元、2857元、2771元、2694元,数据显示,安徽省和江西都属于“量入为出”的节俭型。
与全国水平相比,上海、北京、天津、浙江、广东、江苏、福建、辽宁、湖北、内蒙古这10个地区的上半年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超过了全国平均线。其中,北京、天津、浙江、广东、江苏、福建、辽宁这7个省份属于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万元俱乐部”的成员。上海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612元,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321元,均为全国最高,成为最能挣钱也最能花钱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