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进一步放宽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金融机构(不含城乡信用社)的贷款利率原则上不再设定上限,贷款利率下浮幅度不变,贷款利率下限仍为基准利率的0.9倍。对金融竞争环境尚不完善的城乡信用社贷款利率仍实行上限管理,最高上浮系数为贷款基准利率的2.3倍,贷款利率下浮幅度不变。以调整后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5.58%)为例,城乡信用社可以在5.02-12.83%的区间内自主确定贷款利率。
允许存款利率下浮,即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对其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利率,可在不超过各档次存款基准利率的范围内浮动。存款利率不能上浮。
本次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宏观调控成果,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进一步发挥经济手段在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放宽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并允许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是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的又一重要步骤,有利于金融机构提高定价能力,防范金融风险。
为确保此次利率调整顺利实施,中国人民银行进行了全面周密的部署,要求各金融机构严格执行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和浮动区间,加强利率风险管理,根据自身经营状况、资金成本和企业风险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存贷款利率,防止盲目抬高贷款利率,抑制高利贷行为。人民银行将进一步加强对利率的监测、分析和管理,做好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浮动的协调和指导工作。
附表: 人民币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
项 目 | 调整前利率 | 调整后利率 |
贷 款 | | |
其中:6个月 | 5.04 | 5.22 |
1 年 | 5.31 | 5.58 |
1-3年(含) | 5.49 | 5.76 |
3-5年(含) | 5.58 | 5.85 |
5年以上 | 5.76 | 6.12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 | |
5年(含)以下 | 3.60 | 3.78 |
5年以上 | 4.05 | 4.23 |
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 | | |
5年(含)以下 | 4.77 | 4.95 |
5年以上 | 5.04 | 5.31 |
存 款 | | |
其中:活 期 | 0.72 | 0.72 |
3个月 | 1.71 | 1.71 |
6个月 | 1.89 | 2.07 |
1 年 | 1.98 | 2.25 |
2 年 | 2.25 | 2.70 |
3 年 | 2.52 | 3.24 |
5 年 | 2.79 | 3.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