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日前透露,今年1月~8月,全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车购税“四税”收入(含海关代征)达到20695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61.94%。
流转税又称流转课税、流通税,指以纳税人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流转额或者数量以及非商品交易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
根据这一比例测算,前8个月我国税收总收入已超过33000亿元。
宋兰说,流转税收入的持续增长,为完成全国税收收入任务、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了保障。
宋兰指出,今年以来,流转税政策调控职能有效发挥,增值税转型试点迈出新步伐,以票控税取得重大突破,流转税分析评估工作不断加强,综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流转税干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宋兰在全国流转税业务会议上还指出,今后一段时期要确保流转税收入稳定增长。各级流转税管理部门要加大流转税收入分析的力度,进一步加强流转税与宏观经济相关性分析、微观税源分析和政策效应分析,全面掌握税源情况,强化税源监控。通过分析、评估,及时发现税收政策缺陷和管理漏洞,完善税收政策,加强税种管理,确保流转税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必须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努力提高流转税各税种征收率,促进流转税收入稳定增长。
据介绍,税务总局将继续加强对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的税收征管,要将长亏不倒、连续零申报、负申报、低税负企业列为管理重点,加强日常监管和纳税评估,堵塞征管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