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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实施方案

http://data.acmr.com.cn  2004-7-2  华通数据中心


 

  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国家普查制度改革统计调查体系请示的通知》(国发〔1994〕42号文件)中关于今后在逢五的年份实施工业普查的决定,1995年为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年份,国务院已于1995年l月1日发出了《关于进行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的通知》(国发[1995]2号)。这次工业普查,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对于摸清家底、调整结构、提高效益,保持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快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的目的

  通过这次普查查清重要国情国力指标的规模和现状,查清工业的所有制结构、行业结构、产品结构、技术经济结构状况,为实施中长期工业发展规划、调整结构、提高效益提供决策依据。具体地说,主要达到以下五个方面的目的。

  (一)查清工业资产底数。重点要查清国有企业、乡镇企业和“三资”企业的资产及构成,为深化企业改革提供依据。

  (二)查清主要工业产品产量、生产能力分布和能力利用状况,资源配置、市场容量和供需平衡状况,为存量结构调整提供依据。

  (三)查清主要生产设备拥有量、工艺装备的技术状况,为国家确定基本建设投资和技术引进、技术改造主攻方向提供依据。

  (四)查清主要工业产品生产成本、价格及盈利状况,为制定合理的价格政策和完善价格管理体系提供依据。

  (五)通过普查加强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科学管理、走向市场,为改革工业统计调查体系、推行抽样调查方法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条件。

  二、普查的组织领导机构

  国务院建立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协调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解决工业普查的重大问题。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同志担任协调联席会议召集人,国家经贸委、计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家统计局、中宣部、广电部、国家科委、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务总局、技术监督局、主要工业部(委、局、总公司、总会)等40多位负责同志为协调联席会议组成人员。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国家统计局承担,为了具体做好普查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国家统计局与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等有关单位共同组成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办公室,作为协调联席会议的具体办事机构,设在国家统计局,负责落实协调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审定工业普查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全国工业普查工作。各地区都要依照国务院《通知》精神,成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领导、组织和协调本地区的工业普查工作。各级工业主管部门也要成立强有力的普查组织领导机构,负责组织领导本系统内的工业普查工作,并完成由部门承担的工业普查报表的布置、审核、收集、上报、汇总、资料分析任务。

  各级工业普查机构是各级工业普查工作的领导核心,它对全国工业普查工作完成的好坏都有着直接的影响,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各级工业普查机构都要按照《各级工业普查机构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做好工作。

  三、普查的主要内容和工业企业普查表

  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的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16个方面:

  (一)工业企业基本情况

  (二)财务状况

  (三)劳动情况

  (四)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库存总值

  (五)主要工业产品产、销、存

  (六)附营工业单位生产情况

  (七)工业企业原材料、能源消费与库存

  (八) 能源加工转换

  (九)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

  (十)主要工业技术经济指标

  (十一)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

  (十二)主要工业生产设备及其新旧程度(已安装设备)

  (十三)主要工业生产设备技术状况 (已安装设备)

  (十四)主要工业产品质量

  (十五)主要工业产品销售收支情况

  (十六)工业企业部分合资基本经营情况

  《全国工业企业普查表》分为甲、乙、丙三类,甲类表为大中型工业企业普查填报用表,乙类表为乡及乡以上小型工业企业和附营工业单位普查填报用表,丙类表为年产品销售收入(营业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村办工业、私营工业、合作经营工业、个体工业和生产单位普查填报用表;同时,为了搞全“三资”企业,另行制发了《工业企业部分合资基本经营情况普查表》。

  四、普查的范围和方法

  这次工业普查的对象为我国境内(除台湾省)的全部工业企业和附营工业单位。对乡及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和附营工业单位及年产品销售收入(营业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村办工业、私营工业、合作经营工业、个体工业和生产单位,采取直接发普查表调查的方式。对年产品销售收入(营业收入)不足100万元的村办工业、私营工业、合作经营工业、个体工业和生产单位,不发企业普查表,采取布置简易卡片或列一览表的形式,由县级(市)工业普查机构按全国工业普查办公室的统一要求上报综合表式,具体表式见《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简易综合方案》。

  五、工业普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一)普查工作的组织与分工

  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采用条块结合、分工协作、以块为主、资料共享的原则。各项普查工作要在各级普查领导小组(协调联席会议)及普查办公室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进行。

  各级地方普查机构要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辖区内全部工业企业普查报表的统一布置、培训、搜集、审核、汇总和上报等项工作。

  各部门普查机构主要负责:

  1.协助各级工业普查办公室制定普查方案,编制各种目录、分类标准和技术水平分等办法;

  2.在各级工业普查办公室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参与普查人员的培训和普查资料的会审;

  3.负责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普查表,包括主要工业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工业生产设备技术状况、主要工业产品质量三张普查表的审核和汇总,并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全国工业普查办公室反馈其汇总数据和基层数据;

  4.根据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办公室普查表的统一要求,负责本系统所属企业普查资料的布置、培训、搜集、审核和汇总工作。

  有关各级工业普查机构的任务和职责详见《各级工业普查机构工作细则》。

  (二)普查报表的实施

  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采用全国统一方案设计、统一调查表式、统一指标目录、统一分类标准和统一数据处理标准,普查表式、指标目录、分类标准、填表说明由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办公室统一制发,各级工普办统一组织培训。按照数据采集工作分级审核把关的原则,由各级普查机构负责审核并逐级统一上报。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资料的调查年度,除财务状况表调查1994年和1995年两年的资料外,其余均填报1995年资料。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数据全部采用超级汇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普查办公室要按《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简易综合方案》的要求负责向全国工业普查办公室上报本地区工业普查的简易综合资料,以保证党政领导的及时需要和按时出版各种急需资料;同时,作为基层数据质量审核的参照,由于普查的主要综合分组资料是建立在基层数据基础之上的,因此,各地要认真核实和按时上报直接发表调查范围的基层数据。在省和国家一级工业业务主管部门要向同级工业普查机构报送由部门承担的主要工业技术经济指标、锻工业生产设备技术状况、主要工业产品质量三张普查表的汇总数据和基层数据。数据报送格式一律执行全国统一制定的规范要求。

  (三)企业调查单位清查和企业基础工作整顿

  企业调查单位清查和企业基础工作整顿,是正式填报普查报表前的重要基础准备工作。严格进行企业调查单位清查,是规范各种普查表的实施范围、确定调查总体、确保普查资料不重不漏,保证普查顺利实施,实现普查数据计算机处理和管理的关键,也是取得年产品销售收入(营业收入)不足100万元的村办工业、私营工业、合作经营工业、个体工业和生产单位资料的基础。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清查工业统计调查单位工作实施办法》,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清查工业统计调查单位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工业普查机构要密切配合当地工业普查办公室做好工业统计调查单位的清查工作。

  工业普查既是工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一次全面调查,也是厂情、厂力的详细核查,是加强企业管理基础工作,实现“管理科学”的极好机会。各工业企业都要十分重视这次工业普查工作,以此为契机,促进企业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企业内部要抽调得力骨干组成必要的普查机构或工作组,按照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方案的统一要求和《整顿和加强工业企业管理基础工作办法》,对企业的管理基础工作,进行认真的整顿。对各种原始记录、台帐进行充实和完善。对生产能力和生产设备进行认真的查定,建立、健全资料档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了保证普查质量,无论是国有、集体、“三资”、乡镇、私营、个体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企业,都必须按照普查统一的规定和要求,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在普查过程中或普查结束后,如发现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四)严格进行数据质量控制

  工业普查数据质量是衡量普查成败的关键。各级普查机构和工作人员要按照《工业企业普查资料的搜集、整理、填报、审核工作细则》和《工业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工作细则》,对工业普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对所采集的普查资料要按照科学的工业普查数据评估办法进行检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差错消灭在现场,保证普查资料的可信度。

  (五)各级工业普查工作人员都要发扬严肃、认真、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按照《工业企业普查工作人员工作细则》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在工业普查的每一个环节严格把关,为普查的高质量和圆满成功做贡献。

  六、普查的数据处理

  必须高度重视普查的数据处理工作,搞好普查数据的质量控制,保证普查资料的时效性、准确性。

  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数据处理工作在全国工业普查办公室和地方各级普查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进行,根据这次普查数据处理工作量大,难度大的特点,各级普查机构要以计算中心(站)和有关业务处(科)人员共同组成数据处理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数据处理的具体业务,国家负责提供国家、省、地(市)三级统一使用的数据录入、审核、编辑和汇总程序,负责各地数据处理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各地有关人员的计算机业务培训。

  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数据处理量庞大,数据处理关系复杂,是全国大型普查中数据处理难度最大的一项巨大工程,各级都要抽调得力的技术骨干和提供足够的人员以及设备等硬件环境支持,以保证普查数据处理任务的顺利完成。有关数据处理的具体组织与实施,详见《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

  七、普查资料的分析应用

  按照这次工业普查的宗旨和目的,各地区、各部门都要重视和加强对普查资料的分析应用工作,充分利用普查所提供的丰富信息资源,研究本地区、本部门工业经济中所存在的问题。本着既服务于宏观经济管理又服务于微观生产经营的原则,搞好资料的开发利用,为各级党政领导宏观经济管理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为加快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发挥其重要作用。

  利用普查资料在宏观经济领域将重点研究以下15个方面的问题。

  (一)工业经济实力:工业经济总量指标的规模变化,工业经济实力的发展和工业化阶段的研究;

  (二)工业经济结构:包括所有制结构、生产规模结构、产品结构、技术经济结构、组织结构、劳动力结构、地区布局结构;

  (三)工业经济效益:不同所有制、行业、规模、地区企业的经济效益差异;

  (四)工业生产能力:包括主要工业产品的产销情况、生产能力利用和设备利用状况;

  (五)工业技术进步:不同所有制企业的设备状况,产品质量,不同年代投产企业的技术经济和效益状况。高新技术产业、产品的研制开发和生产情况;

  (六)工业产品价格:产品价值的构成,成本因素分析,价格与价值的比较;

  (七)工业规模经济:包括按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增加值、利税总额等对规模经济效益的分析;

  (八) 工业财务状况:企业投资主体的构成,投资活动和效益。主要的资产和负债结构,企业的获利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投资收益的形成与分配;

  (九)工业所得与分配:工业增加值、利润的实现与盈利的分配,国家、集体、个人三者所得关系的变化;

  (十〕“三资”企业状况。主要生产要素的中外方构成,“三资”工业的投资结构和设备状况,企业的获利、偿债、营运能力,产品的分布和市场竞争情况,投资获利和效益的情况;

  (十一)工业亏损情况:亏损的程度、行业及产品分布。不同所有制及规模的企业亏损状况;

  (十二) 企业市场竞争:不同类型和规模的企业,生产和销售所占的市场份额,产品质量状况,价格成本的竞争实力;

  (十三)工业劳动效率:劳动者的构成和素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构成及分配情况。企业的富余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负担情况,全员劳动生产率(包括价值量和实物量);

  (十四)区域工业经济实力评估:工业的地区布局结构,发达地区、次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的差异比较,不同地区企业的经营状况、市场份额,生产能力利用,经济效益水平;

  (十五)企业活力评价:选择一组指标体系,对企业的活力进行综合评价,以反映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适存能力和竞争实力。特别是要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活力做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

  上述研究题目, 应广泛欢迎国内外研究机构和研究人员积极参与,各地应积极争取社科基金立项研究,也欢迎行业和企业研究人员积极参与和支持。

  八、工业普查的宣传和动员

  第三次工业普查既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地区经济实力和厂情厂力的调查,对于各级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和企业的微观生产经营都是十分重要的。从其工作任务和难度来看,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因此,要大力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以引起各级各部门领导及广大企业领导同志的重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新闻媒介和手段深入进行宣传。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做好各项基础准备工作,以保证普查任务的顺利完成。

  九、工业普查的进度

  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从1994年11月份开始筹备,工作进程大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从 1994年11月至1995年12月为普查准备阶段

  1995年4月底前,国务院主要工业部门和全国各级地方政府及部门都要建立起普查组织机构,做到组织机构、人员和办公条件三落实。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办公室负责普查方案的设计,并充分征求各部门及地方工业普查办公室的意见,修改、完善和充实普查方案,同时完成普查试点基层数据处理的计算机程序。

  1995年5月进行普查基层报表的填报和基层数据处理工作试点,6月份进行普查方案的最后审定,7月份开始制发,8—9月份逐级进行普查方案的培训。10—12月为普查填报前的最后准备时间,包括清查企业调查单位、整顿原始记录和台帐、核查主要工业生产设备的数量及工作状态、生产能力等情况,各县(市)工业普查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对企业整顿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乡镇企业和“三资”企业,为普查资料的填报作好充分准备,全国工业普查办公室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普查办公室将对填报前的基层准备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同时,9月份将对省、地(市)、县三级普查数据处理的整套程序方案进行试点。10月份进行程序的修改、完善,必要时进行再试点。11—12月逐级开展计算机程序的培训。

  (二)从1996年元月至1996年5月为普查资料的填报、审核、上报阶段

  各工业企业要严格依照统计法办事,企业普查表填报人员要按照统一的填报要求如实填报数字,并反复核查直到准确无误。企业有关领导要做好对企业报出的普查表的质量把关工作,并确保基层表按时报出。

  各级工业普查办公室要按照普查资料报送的时间要求和质量控制要求,分期分批逐级审核、上报、验收。

  (三)从1996年6月开始进入普查资料的汇总分析和成果发布阶段

  进行全国普查数据的汇总、质量评估、资料的编辑印刷,普查资料的分析应用及成果发布。

  (四)普查工作的总结阶段

  各级工业普查机构要在普查工作基本结束之前,对整个普查工作包括组织工作、数据处理、资料的及时上报、数据质量、资料的分析应用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总结。为了发扬成绩、鼓励先进,同时也为今后的大型普查积累经验,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召开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工作经验总结及表彰先进大会。工业普查各阶段工作的详细进程详见《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工作进度图表》。

  一九九五年七月十四日

 


】【22370字】【1148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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