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6日公布,2004年,地方政府为化解城市商业银行风险投入资金233亿元。通过地方政府的帮助,近30家处于高风险状态的城市商业银行已初步摆脱了困难局面。银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长期以来,居高不下的不良贷款一直严重困扰着城市商业银行的正常发展。银监会成立以来,积极采取措施降低银行不良贷款,以“分类监管、一行一策”为原则,督促指导相关地方政府帮助城市商业银行处置历史风险,提高资产质量,促使城市商业银行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经过银行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一年来的共同努力,2004年城市商业银行积累的不良贷款得到了有效处置,资产质量明显提升。据统计,截至去年末,各级地方政府及股东为处置城市商业银行历史遗留包袱、解决不良资产问题累计弥补城市商业银行财务亏损51.42亿元,累计剥离不良资产71.71亿元,累计置换不良资产235.12亿元,投入的资产总额达358.27亿元。其中,2004年弥补财务亏损1986亿元,剥离不良资产500.7亿元,置换不良资产163.71亿元,投入资产总额为233.64亿元。2004年投入处置历史形成风险的财力占近10年间总处置量的65.21%。
银监会负责人说,2004年,天津、重庆、辽宁、黑龙江、四川、山东、江苏、江西等省市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对城市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进行置换、剥离以及重组改造,尤其是哈尔滨、沈阳、大连、成都、重庆、青岛、鞍山等市政府措施有效,力度较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