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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第一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http://data.acmr.com.cn  2006/1/6  江西省统计局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我省于2004年进行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其目的是为了全面掌握第二产业、第三产业[1]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普查对象是在江西省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就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经过全省各级普查机构和有关部门及全体普查人员一年多的共同努力,全省经济普查的登记填报及数据审核汇总工作现已基本完成。江西省人民政府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江西省统计局将分三次向社会发布普查公报。现将第一号公报发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04年末,全省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114889个。其中,企业法人单位56571个,机关、事业法人单位30074个,社会团体法人单位3033个,其他法人单位25211个。产业活动单位166787个,其中,第二产业37495个,第三产业129292个。个体经营户878603户,其中,第二产业143574户,第三产业735029户(详见表1)。

 

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 (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114889

     100.0

企业法人

56571

      49.2

机关、事业法人

30074

      26.2

社会团体法人

3033

       2.6

其他法人

25211

           22.0

二、产业活动单位

166787

100.0

第二产业

37495

22.5

第三产业

129292

77.5

三、个体经营户

878603

100.0

第二产业

143574

16.3

第三产业

735029

83.7

 

2001年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的同口径数据比较,企业法人单位数增加了18483个,增长了27.9%。其中,国有企业、国有联营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共6357个,减少6678个,下降51.2%;集体企业、集体联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共9238个,减少12850个,下降58.2%;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共6527个,增加2837个,增长76.9%;私营企业增加34904个,增长1.4倍;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其他联营企业、其他内资企业共1099个,减少258个,下降19.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1557个,增加528个,增长51.3%(详见表2)。

 

 表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个)

比重(%)

合  计

56571

100.0

国有企业

  6145

  10.9

集体企业

  6661

  11.8

股份合作企业

  2474

   4.4

国有联营企业

   116

   0.2

集体联营企业

         103

   0.2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31

   0.1

其他联营企业

        100

   0.2

国有独资公司

         96

   0.2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832

   8.5

股份有限公司

       1695

   3.0

私营企业

      31793

  56.2

其他内资企业

  968

   1.7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901

   1.6

外商投资企业

  656

   1.2

 

  我省第二、三产业单位大部分集中于赣北地区[3],单位拥有量自北向南呈递减趋势。赣北地区拥有法人单位73955个,占64.4%;赣中地区23762个,占20.7%;赣南地区17172个,占14.9%。赣北地区拥有产业活动单位103742个,占62.2%;赣中地区36493个,占21.9%;赣南地区26552个,占15.9%。

 

我省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数名列前五位的地区依次是:赣州、南昌、九江、宜春、上饶。

 

  个体经营户较多的前三个地区是:赣州、南昌、上饶(以上详见表3)。

 

3  单位与个体经营户的地区分布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个体经营户()

   

114889

166787

878603

   

16964

21941

117793

3998

5992

45183

   

6509

8675

43683

   

13791

19984

89676

   

3119

4451

24973

   

3133

4372

24969

   

17172

26552

174254

   

12943

19941

87083

   

13265

19828

99838

   

10819

16552

70095

   

13176

18499

101056

 

  在产业活动单位中,从事制造业的单位26988个,占16.2%;批发和零售业15421个,占9.2%;教育20490个,占12.3%;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50013个,占29.9%。以上四个行业合计占67.6%(详见表4)。

 

4  产业活动单位的行业分布

 

 

单位数(个)

比重(%)

       

167090

100.0

一、农、林、牧、渔业 *

303

0.2

二、采矿业

4030

2.4

三、制造业

26988

16.2

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893

2.3

五、建筑业

2584

1.5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508

2.7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2776

1.7

八、批发和零售业

15421

9.2

九、住宿和餐饮业

2605

1.6

十、金融业

6818

4.1

十一、房地产业

3339

2.0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136

2.5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4309

2.6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757

1.1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082

0.6

十六、教育

20490

12.3

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9724

5.8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314

1.4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50013

29.9

 

  *此处的农、林、牧、渔业为第二、三产业法人兼营的第一产业活动单位(下同)。

 

  个体经营户较为集中的五个行业是:工业106781户,占12.2%;交通运输业108845户,占12.4%;批发和零售业407878户,占46.4%;住宿和餐饮业64741户,占7.4%;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98119户,占11.2%(详见表5)。

 

5  个体经营户的行业分布

 

 

户数()

比重(%)

  

878603

100.0

工业*

106781

12.2

    建筑业

36793

4.2

    交通运输业

108845

12.4

    批发和零售业

407878

46.4

    住宿和餐饮业

64741

7.4

    房地产业

301

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801

0.7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98119

11.2

    教育

6033

0.7

    卫生和社会福利业

31448

3.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1863

1.4

 

  *包括采矿业、制造业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二、就业人员

 

  2004年末,全省第二、三产业的就业人员[4]数为6628984人。其中,第二产业的就业人员为3145666人,第三产业的就业人员为3483318人。在就业人员中,单位就业人员4713305人,占71.1%;个体经营人员1915679人,占28.9%。在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1671570人,占35.5%。

 

  在单位就业人员中,制造业1555322人,占33.0%;建筑业622049人,占13.2%;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551205人,占11.7%;教育470372人,占10.0%;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50622人,占5.3%(详见表6)。

 

6  单位就业人员行业分布

 

  

就业人员(人)

比重(%)

      

4713305

100.0

一、农、林、牧、渔业

3807

0.1

二、采矿业

237443

5.0

三、制造业

1555322

33.0

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21193

2.6

五、建筑业

622049

13.2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50622

5.3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52230

1.1

八、批发和零售业

209342

4.4

九、住宿和餐饮业

78796

1.7

十、金融业

97812

2.1

十一、房地产业

75498

1.6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4505

1.6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71418

1.5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4048

0.9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8082

0.4

十六、教育

470372

10.0

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47804

3.1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1757

0.7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551205

11.7

 

  在单位就业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大学本科、专科、高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人员分别占0.4%、7.4%、16.3%、36.2%和39.7%。在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中,具有高级、中级、初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分别占8.7%、35.3%和56.0%。在具有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具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资格证书的人员分别占2.2%、9.1%、34.7%和54.1%(详见表7)。

 

7  单位就业人员学历、职称、技术等级情况

 

 

就业人员(人)

女性

女性比重(%)

一、就业人员合计

4713305

1671570

35.5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

18793

3642

19.4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者

348588

99680

28.6

      具有大专学历者

768794

255099

33.2

      具有高中学历者

1705398

595393

34.9

      具有初中及以下学历者

1871732

717756

38.3

二、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合计

1047184

330328

31.5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者

90587

18817

20.8

      具有中级技术职称者

369860

109889

29.7

      具有初级技术职称者

586737

201622

34.4

三、具有技术等级证书人员合计

548039

124605

22.7

      高级技师

11926

1676

14.1

      技师

49861

7864

15.8

      高级工

190008

41511

21.8

      中级工

296244

73554

24.8

 

  三、企业实收资本

 

  2004年末,全省第二、三产业56571个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5]总额为2430.12亿元。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总额中,由国家投入的资本1429.19亿元,占58.8%;集体投入的资本126.22亿元,占5.2%;个人投入的资本651.50亿元,占26.8%;港澳台投入的资本119.54亿元,占4.9%;外商投入的资本103.67亿元,占4.3%。各类企业实收资本来源构成详见表8。

 

8  企业实收资本来源构成(单位:%)

 

 

实收资本

国家资本

集体资本

个人资本

港澳台资本

外商资本

   

100

58.8

5.2

26.8

4.9

4.3

  国有企业

100

98.3

1.0

0.6

0

0

  集体企业

100

11.7

80.0

8.2

0

0.1

  股份合作企业

100

49.6

10.9

39.0

0.2

0.3

  国有联营企业

100

97.1

1.1

1.8

0

0

  集体联营企业

100

2.9

42.1

55.0

0

0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100

81.7

15.9

2.4

0

0

  其他联营企业

100

15.6

16.5

67.9

0

0

  国有独资公司

100

100

0

0

0

0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00

61.1

3.9

34.1

0.6

0.4

  股份有限公司

100

44.3

7.8

43.8

0.3

3.7

  其他内资企业

100

11.2

16.7

71.6

0.5

0

  私营企业

100

1.0

1.8

96.7

0.3

0.2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00

16.5

3.2

5.0

52.0

23.3

  外商投资企业

100

7.2

1.8

12.8

22.5

55.7

 

 

四、普查数据质量情况

 

  江西省人民政府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分层随机等距整群抽样方法,对11个设区市的数据质量进行了抽查,共抽查22个普查小区的570个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抽查比例约为3.4‰),个体经营户2640个(抽查比例约为3.0‰)。抽查汇总结果,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为4.2‰,数据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本次普查未包括国际组织。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⑴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⑵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⑶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在有关部门登记为法人,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或作为产业活动单位普查,或并入上一级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法人单位的附属单位,且具备以下条件:⑴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⑵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⑶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

 

  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单位。包括:(1)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2)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并领取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3)没有领取执照或证书,或按照有关规定免于登记,但有相对固定场所、年内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三个月以上的城镇、农村个体户。但不包括农民家庭以辅助劳力或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的一些兼营性活动。

 

  [3]赣北、赣中、赣南的划分:

 

  赣北地区包括南昌、景德镇、萍乡、九江、新余、鹰潭、宜春、上饶;赣中地区包括吉安、抚州;赣南地区包括赣州。

 

  [4]就业人员:是指2004年12月31日在第二、三产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岗的就业人员。未包括上述范围之外的就业人员。

 

  [5]实收资本:是指企业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包括货币、实物、无形资产等各种形式的投入。实收资本按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等。
】【357187字】【184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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