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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http://data.acmr.com.cn  2006/1/2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


为了全面掌握我区第二产业、第三产业[1]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我区于2004年进行了自治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普查对象是在我区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就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经过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及全体普查人员一年多的共同努力,全区经济普查的登记填报及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基本完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自治区统计局将分三次向社会发布普查公报。现将第一号公报发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04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6.3万个。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9万个,机关、事业法人单位1.8万个,社会团体法人单位0.2万个,其他法人单位1.4万个。产业活动单位11.3万个,其中,第二产业1.1万个,第三产业10.2万个。个体经营户58.0万户,其中,第二产业3.2万户,第三产业54.8万户。(详见表1)。

 

 表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

比重()

一、法人单位

63429

100

企业法人

28625

45.1

机关、事业法人

17771

28

社会团体法人

2097

3.3

其他法人

14936

23.6

二、产业活动单位

112499

100

第二产业

10475

9.3

第三产业

102024

90.7

三、个体经营户*

579825

100

第二产业

32130

5.5

第三产业

547695

94.5

 

    *公报中个体经营户普查数据为自治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估论证后的数据。

 

2001年自治区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的同口径数据比较,企业法人单位数增加了3834个,增长了15.5%。其中,国有企业、国有联营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共2962个,减少2839个,下降48.9%;集体企业、集体联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共1999个,减少2594个,下降56.5%;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共5099个,增加1858个,增长57.3%;私营企业18151个,增加7335个,增长67.8%;其他内资企业198个,增加88个,增长80.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216个,减少14个,下降6.1%。(详见表2)。

 

 表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

比重()

合  计

28625

100

国有企业

2661

9.3

集体企业

1776

6.2

股份合作企业

194

0.7

国有联营企业

36

0.1

集体联营企业

29

0.1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16

0.1

其他联营企业

18

0.1

国有独资公司

265

0.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748

16.6

股份有限公司

351

1.2

私营企业

18151

63.4

其他内资企业

164

0.5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80

0.3

外商投资企业

136

0.5

 

第二、三产业单位半数以上集中于北疆地区[3],单位拥有量自北向南呈递减态势。北疆地区拥有法人单位4.2万个,占66.7%;南疆地区2.1万个,占33.3%。北疆地区拥有产业活动单位5.9万个,占52.2%;南疆地区5.4万个,占47.8%。

 

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数名列前6位的地区依次是:乌鲁木齐市、喀什地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

 

个体经营户较多的前6个地、州、市分别是:乌鲁木齐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喀什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阿克苏地区。( 详见表3)。

 

3 单位与个体经营户的地区分布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个体经营户()

63429

112499

579825

乌鲁木齐市

15721

18965

88325

克拉玛依市

1535

2162

13639

吐鲁番地区

2721

3947

20016

哈密地区

2263

3212

18170

昌吉回族自治州

5731

7897

72108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1999

2936

18236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4839

7947

52884

阿克苏地区

4507

11279

50052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1309

3343

7873

喀什地区

5977

20719

61355

和田地区

4075

10597

35072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5205

8556

71322

塔城地区

3256

5117

38448

阿勒泰地区

2644

3739

22722

石河子市

1647

2083

9603

 

    在产业活动单位中,从事制造业的单位0.7万个,占5.9%;批发和零售业1.6万个,占14.2%;教育0.9万个,占7.8%;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5.2万个,占46.1%。以上四个行业合计占74.0%。(详见表4)。

 

4 产业活动单位的行业分布

 

 

单位数()

比重(%)

112499

100

一、农、林、牧、渔业*

1320

1.2

二、采矿业

985

0.9

三、制造业

6622

5.9

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748

0.7

五、建筑业

2093

1.8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488

2.2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326

1.2

八、批发和零售业

15968

14.2

九、住宿和餐饮业

1457

1.3

十、金融业

3343

3

十一、房地产业

1809

1.6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273

2.9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2705

2.4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396

1.2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136

1

十六、教育

8787

7.8

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3307

2.9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898

1.7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51838

46.1

 

    *此处的农、林、牧、渔业为第二、三产业法人兼营的第一产业活动单位。

 

    个体经营户较为集中的五个行业是:工业3.0万户,占个体经营户总数的5.2%;交通运输业12.1万户,占20.9%;批发和零售业26.5万户,占45.7%;住宿和餐饮业5.9万户,占10.3%;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7.1万户,占12.3%。(详见表5)。

 

5  个体经营户的行业分布

 

 

户数(万户)

比重(%)

579825

100

工业*

30382

5.2

建筑业

1748

0.3

交通运输业

121235

20.9

批发和零售业

264917

45.7

住宿和餐饮业

59471

10.3

房地产业

11922

2.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395

0.9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71296

12.3

教育

578

0.1

卫生和社会福利业

6624

1.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257

1.1

 

    *此处的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二、就业人员

 

    2004年末,全区第二、三产业的就业人员[4]数为373.0万人。其中,第二产业的就业人员为127.1万人,第三产业的就业人员为245.9万人。在就业人员中,法人单位就业人员235.7万人,占63.2%;个体经营人员137.3万人,占36.8%。在法人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89.4万人,占38.8%。

 

    在法人单位就业人员中,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48.3万人,占20.5%;制造业35.8万人,占15.2%;教育29.2万人,占12.4%;建筑业20.2万人,占8.6%;采矿业17.2万人,占7.3%;批发和零售业16.9万人,占7.2%。(详见表6)。

 

 表6 法人单位就业人员行业分布

 

 

就业人员()

比重(%)

2356691

100

一、农、林、牧、渔业

 

 

二、采矿业

172152

7.3

三、制造业

358082

15.2

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6213

2.4

五、建筑业

201645

8.6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42383

6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27952

1.2

八、批发和零售业

169385

7.2

九、住宿和餐饮业

46517

2

十、金融业

57564

2.4

十一、房地产业

40604

1.7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8806

2.9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57547

2.4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9270

1.7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1644

0.5

十六、教育

291803

12.4

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07847

4.6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4420

1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482857

20.5

 

    在法人单位就业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大学本科、专科、高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人员分别占0.6%、11.5%、28.3%、32.6%和27.0%。在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中,具有高级、中级、初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分别占8.8%、35.5%和55.7%。在具有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具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资格证书的人员分别占2.7%、5.9%、37.8%和53.6%。(详见表7)。

 

7 单位就业人员学历、职称、技术等级情况

 

 

就业人员()

女性

女性比重(%)

一、就业人员合计

2 356691

907661

38.5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

13051

4078

31.2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者

271313

115297

42.5

具有大专学历者

667835

310686

46.5

具有高中学历者

768783

300046

39

具有初中及以下学历者

635709

177554

27.9

二、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合计

664804

304129

45.7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者

58169

18966

32.6

具有中级技术职称者

236228

106531

45.1

具有初级技术职称者

370407

178632

48.2

三、具有技术等级证书人员合计

250299

66263

26.5

高级技师

6818

1595

23.4

技师

14802

2451

16.6

高级工

94652

24588

26

中级工

134027

37629

28.1

 

    三、企业实收资本

 

    2004年末,全国第二、三产业2.9万个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5]总额为2144.0亿元。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总额中,由国家投入的资本1109.2亿元,占51.7%;集体投入的资本65.7亿元,占3.1%;法人投入的资本579.8亿元,占27.1%;个人投入的资本326.6亿元,占15.2%;港澳台投入的资本23.9亿元,占1.1%;外商投入的资本38.8亿元,占1.8%。各类企业实收资本来源构成详见表8。

 

8 企业实收资本来源构成(单位:%)

 

 

实收资本

国家资本

集体资本

法人资本

个人资本

港澳台资本

外商资本

100

51.7

3.1

27.1

15.2

1.1

1.8

国有企业

100

93.2

0.5

6.2

0.1

 

 

集体企业

100

32.3

54.3

11.2

2.1

0.1

 

股份合作企业

100

36.6

11.4

31.1

20.9

 

 

国有联营企业

100

64.2

2.8

32.7

0.3

 

 

集体联营企业

100

57.6

31.9

6.6

3.9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100

17.7

66.6

11.9

3.8

 

 

其他联营企业

100

6.6

12.4

71

10

 

 

国有独资公司

100

93.1

 

6.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00

19.8

5.2

58.5

16.5

 

 

股份有限公司

100

49.8

1

38.5

7.5

2.6

0.6

其他内资企业

100

6.3

2.8

70.6

20.3

 

 

私营企业

100

1

1.2

29.1

68.7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00

8.7

2.5

21.1

5.9

53

8.8

外商投资企业

100

5

0.2

12.6

3.3

6.5

72.4

 

    四、普查数据质量情况

 

    按照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自治区经济普查办公室采取分层随机等距整群抽样方法,对全区14个地、州、市的数据质量进行了抽查,共抽查28个普查小区的1379个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抽查比例约为12.2‰),个体经营户2216个(抽查比例约为3.8‰)。抽查汇总结果,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为0.7‰,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控制要求,并通过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复查验收,数据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注 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本次普查未包括国际组织。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⑴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⑵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⑶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在有关部门登记为法人,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或作为产业活动单位普查,或并入上一级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法人单位的附属单位,且具备以下条件:⑴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⑵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⑶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

 

    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单位。包括:(1)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2)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并领取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3)没有领取执照或证书,或按照有关规定免于登记,但有相对固定场所、年内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三个月以上的城镇、农村个体户。但不包括农民家庭以辅助劳力或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的一些兼营性活动。

 

    [3]南疆、北疆地区的划分:

 

    北疆地区包括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吐鲁番地区、哈密地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

 

    南疆地区包括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

 

    [4]就业人员:是指2004年12月31日在第二、三产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岗的就业人员。未包括上述范围之外的就业人员。

 

  [5]实收资本:是指企业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包括货币、实物、无形资产等各种形式的投入。实收资本按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等。

】【400577字】【342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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